今年上半年发生了很多大事,其中就包括考生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提交材料的重大变革,那么这个重大变革主要指的是什么呢?
根据今年4月初教育部下发的《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》,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提交材料重大变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。
(1)取消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0号)第十二条规定的,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取消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0号)第十二条规定的,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时提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(3)取消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0号)第十二条规定的,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。
(4)取消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0号)第十二条规定的,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,改为《个人承诺书》。其中,涉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,改为政府部门核查。
(5)取消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教人〔2001〕4号)附件第四条和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〉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3〕9号)中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》第七条规定的,申请中小学、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,改为居住证。
以上便是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提交材料的重大变革,从中我们可以看到,这样的举措真正做到了减证便民和优化服务,日后考生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将会更加方便。更多幼儿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,可以直接点击文章下方的在线老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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