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定是领取幼儿教师资格证必经的环节。根据每年的认定公告,考生需提供许多材料以供审核,审核通过之后方可拿证。那么,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吗?下面广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解答。
不同考生认定幼儿教师资格时,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不一样,具体细节见下文。
(1)内地考生认幼儿教师资格,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。内地考生的无犯罪记录证明,由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。
(2)港澳台居民申认定幼儿教师资格,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。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。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《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》,由考生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,待函件办理完毕后,由考生到认定机构领取,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,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,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,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。
总而言之,内地考生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,港澳台居民认定幼儿教师资格就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,具体说明可参考上文。如果考生在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这方面仍有疑问,欢迎直接点击文章下方的在线老师进行咨询!
Copyright © 2020 广州市天河区大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粤ICP备18120811号
报名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金华园区7楼C720-741室(总部)
此网站信息最终解释权属于广州市大牛职业培训学校